总结中国最新刑法修正案对公司管理层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十二)首次明确了非国有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可能构成以下犯罪: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此前,非国有企业人员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等行为未在刑法中规定为犯罪行为,此次修订无疑加大对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同业禁止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也为公司和企业打击内部人员严重侵其利益的行为提供了一个刑事救济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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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该修正案将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